2022 年《经济法基础》大纲变化对比
整体说明:2022 年大纲与 2021 年相比,仅保留了章节和标题,一些具体内容删除。
【基本要求】各章基本要求都有一些表述调整或新增、删除等,这里不再一一列示。
【考试内容】
第一章 总论
新增: 第二节 法律主体
删除: 原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调整: 调整第一节知识点结构
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
删除: 原第四节 会计职业道德(加入到了初级会计实务科目中)
新增: 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新增: 1.银行电子支付-条码支付;
2.“第四节 支付机构非现金支付业务”部分内容有新增
删除: 原第六节下国内信用证的内容
调整: 将原第四节“银行卡”、原第五节“网上银行”、原第六节“汇兑、委托收款”的内容合并至第三节“银行非现金支付业务”;将原第六节预付卡内容调整至第四节
第四章 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
调整: 章名由“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调整为“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
新增: 将原第六章中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车辆购置税、关税调至本章。
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
调整: 章名由“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调整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六章 财产和行为税法律制度
调整: 章名由“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调整为“第六章 财产和行为税法律制度”,将本章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车辆购置税、关税调至第四章,原八节内容调整为十节。
第七章 税收征管法律制度
调整: 章名由“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调整为“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第三节拆为两节内容,由原五节内容改为六节。
新增:
1. 应纳税额的核定与调整、应纳税额的缴纳、税款征收的保障措施、税款征收的其他规定;
2. 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的职权和职责、纳税信用管理;
3. 被检查人的义务、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
4. 了解税收征税管理法的适用对象、税款征收主体。
第八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本章在大纲中变动最小,主要是基本要求的调整,将“熟悉”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调整为“掌握”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免责声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财营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请与我们联系:4000-525-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