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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易错习题集二

财营网  2021-01-29【

  1.【2015 年】甲曾任乙装修公司经理,2019 年 3 月辞职。5 月 8 日,为获得更优折扣,甲使用其留有的盖有乙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订立合同,购买总价15 万元的地板。

  合同约定:6 月 7 日丙公司将地板送至指定地点;乙公司于收到地板后 3 日内验货;地板经验收合格后,乙公司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对于甲离职一事,丙公司并不知情。丙公司于约定日期将地板送至指定地点,并要求乙公司付款。

  乙公司同意付款,并同意将地板以相同价格转卖给甲,但要求甲为该笔货款的支付提供担保。6 月 8 日,丁以其所有的一辆小汽车为甲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戊也为甲提供了付款保证,但未约定是连带责任保证还是一般保证。当事人亦未约定丁和戊分别为甲提供担保的实现顺序。

  乙公司在未检验地板的情况下,即于 6 月 10 日向丙公司付清了货款。但甲未向乙公司付款。乙公司要求戊承担保证责任,戊拒绝,理由有二:第一,乙公司必须先向丁实现抵押权;第二,戊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享有先诉抗辩权。乙公司多次催告,甲仍不付款。8 月 25日,乙公司宣布解除与甲的地板转卖合同,将地板从甲处取回。次日,乙公司发现丙公司交付的地板约有 13 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遂向丙公司要求退货。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签订的地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乙公司是否取得丁的小汽车的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3)戊关于乙公司必须先向丁实现抵押权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戊关于其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享有先诉抗辩权的说法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乙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其与甲的地板转卖合同?并说明理由。

  (6)乙公司发现地板质量不合格后,是否有权向丙公司要求退货?并说明理由。

  2.【2013 年】2011 年 9 月 8 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以每台 30 万元的价格购买20 台货车。双方约定,甲公司应在乙公司交货后半年内付清全部货款,并以甲公司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甲乙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10 月 12 日,乙公司交付了 20 台货车;次日,甲乙双方办理了货车所有权登记。2011 年 11 月,甲公司在已设定抵押的土地上开始建造办公楼,2012 年 6 月建成。2012年 8 月,甲公司以该办公楼作抵押,从丙银行贷款 300 万元,期限为 6 个月。甲丙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

  2012 年 1 月 26 日,甲公司将 20 台货车出租给丁公司,每台月租金 1 万元,租期 3 年,但甲丁双方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由于资金周转困难,甲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10 日以每台20 万元的价格将 20 台货车卖给戊公司。

  戊公司受让货车后,通知丁公司向自己缴纳租金。丁公司主张:戊公司并非出租人,无权向其收取租金;甲公司侵害了其优先购买权,应承担相应责任。戊公司催收租金无果,遂通知丁公司解除租赁合同,要求其立刻交回货车。甲公司未按期向乙公司支付购车款,乙公司遂提起诉讼,并主张实现抵押权。在强制执行过程中,甲公司已设定抵押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连同地上的办公楼共拍卖得款 1200 万元,其中办公楼的对应价款为 350 万元。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应从拍卖款中优先补缴 650 万元的土地出让金。丙银行则主张对拍卖款中办公楼的对应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何时从乙公司处取得货车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与丁公司的货车租赁合同是否因未采用书面形式而无效?并说明理由。

  (3)戊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丁公司支付租金?并说明理由。

  (4)戊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丁公司交回货车?并说明理由

  (5)丁公司是否对货车享有优先购买权?并说明理由。

  (6)土地管理部门是否有权要求从拍卖价款中优先补缴 650 万元土地出让金?并说明理由。

  (7)乙公司在实现抵押权时享有优先受偿权的金额是多少?并说明理由。

  3.【2018 年】2015 年 4 月,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写字楼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工程造价 4000 元,工期 1 年。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依约先行支付 2000 万元工程款,剩余 2000 元拟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2015 年 5 月,乙公司从丙融资租赁公司租赁塔吊一台。双方约定:租金共计 48 万元,从当年 6 月开始,按月分 12 期支付,每期 4 万元。双方未就乙公司拖欠租金时如何处理以及塔吊在租赁期满后的归属作出约定

  2015 年 8 月,因遭受强台风袭击,塔吊损坏。乙公司为修复塔吊花去维修费 3 万元。乙公司要求丙公司承担维修费,丙公司拒绝。为此,乙公司从 2015 年 9 月开始停止支付租金。

  2016 年 1 月,丙公司通知乙公司:由于欠交 4 个月租金,乙公司须在 2016 年 2 月的租金支付日支付全部剩余租金,否则解除合同。乙公司无奈,在 2016 年 2 月将剩余租金一次性全部交清。租赁期满后,丙公司要求乙公司返还塔吊,乙公司拒绝。

  2015 年 10 月,甲公司以在建写字楼抵押向 A 银行借款 3 亿元,借期 1 年。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2016 年 4 月,甲公司从丁公司借款 5000 万元,借期 1 个月,月利率 3%。甲公司仍以在建写字楼为抵押,并为丁公司办理第二顺位抵押登记。

  2016 年 4 月,乙公司如期完成工程建设,要求甲公司验收,并支付剩余 2000 万元工程款。甲公司验收合格,但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理由是:根据相关规定,承接该工程需具备一级总承包资质,但乙公司在签订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时仅有二级资质,一级资质直到 2016年 1 月才取得,故合同无效。

  2016 年 5 月,甲公司无力偿还丁公司借款。丁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拍卖甲公司写字楼,偿还所欠其借款本金 5000 万元及利息 150 万元。2016 年 6 月,写字楼拍得价款 3.5亿元。乙公司要求首先清偿其工程款债权 2000 万元,A 银行要求提存 3 亿元及利息以确保其债权到期后能获清偿。

  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关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时仅有二级资质,合同因而无效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丙公司是否有权拒绝承担塔吊的维修费用?并说明理由。

  (3)丙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在 2016 年 2 月支付全部剩余租金?并说明理由。

  (4)租赁期满后,塔吊应归属于谁?并说明理由。

  (5)对于丁公司向甲公司主张的 150 万元利息,人民法院应支持多少金额?并说明理由。

  (6)乙公司关于写字楼拍得价款首先清偿其工程款债权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7)A 银行要求提存 3 亿元及利息以确保其债权到期后能获清偿的主张是否成立?并

  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1.【答案】

  (1)甲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签订的地板买卖合同有效。

  理由:根据规定,甲虽无代理权,但有使丙公司信其具有代理权的情形,并且丙公司为善意,故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有效。

  (2)乙公司取得小汽车的抵押权。

  理由:根据规定,以交通运输工具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不以登记为生效条件。6 月 8 日,丁以其所有的一辆小汽车为甲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此时乙公司已经取得汽车的抵押权。

  (3)戊关于乙公司必须先向丁实现抵押权的主张不成立

  理由:根据规定,同一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保证的,当担保物由第三人提供时,如果当事人未约定实现顺序,债权人可在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之间选择,没有先后顺序。本案中,当事未约定丁和戊分别为甲提供担保的实现顺序,故债权人乙可在戊、丁之间选择任意一人承担担保责任。

  (4)戊关于其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享有先诉抗辩权的说法不成立。

  理由:根据规定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方式时,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并无先诉抗辩权。

  (5)乙公司有权解除其与甲的地板转卖合同。

  理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迟延履行经催告后仍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债权人享有法定解除权。

  (6)乙公司无权要求丙公司退货。

  理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买受人收到标的物应在约定的检验期内检验,并将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否则,视为标的物质量符合约定。

  2.【答案】

  (1)甲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 12 日从乙公司处取得货车所有权。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动产物权的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货车的转让登记只是产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2)甲公司与丁公司的货车租赁合同并不因未采用书面形式而无效。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租期在 6 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应该采取书面形式,但未采取书面形式并不导致合同无效,而应视为不定期租赁。

  (3)戊公司有权要求丁公司支付租金。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所以,甲公司将货车转让给戊公司后,原租赁合同对戊公司继续有效。

  (4)戊公司有权要求丁公司交回货车。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不定期租赁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戊公司解除合同后,即有权要求丁公司交回货车。

  (5)丁公司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只有在房屋租赁的情况下,承租人才享有优先购买权。

  (6)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要求从拍卖款中优先支付 650 万元土地出让金。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应先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抵押权人只能就剩余价款主张优先受偿。

  (7)乙公司可享有优先受偿权的金额是 200 万元。

  1200 万元的总拍卖款中,优先偿付土地管理部门 650 万元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同时,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因此应再减去 350 万元的办公楼拍得价款。这样,供乙公司实现抵押权的价款额为 200 万元。

  3.【答案】

  (1)甲公司的主张不成立。

  理由:根据规定,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不按照无效合同处理。

  (2)丙公司有权拒绝承担塔吊的维修费用。

  理由:根据规定,融资租赁期间,承租人应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3)丙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在 2016 年 2 月支付全部剩余租金。

  理由:根据规定,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

  (4)租赁期满后,塔吊应归属于丙公司。

  理由:根据的规定,当事人对于融资租赁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租赁期满后,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5)对于丁公司向甲公司主张的 150 万元利息,人民法院应支持 100 万元。

  理由:根据规定,民间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超过 24%的,超过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6)乙公司就写字楼拍得价款首先清偿其工程款债权的主张成立。

  理由:根据规定,承包人有权主张建没工程价款就该工程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并且该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

  (7)A 银行要求提存 3 亿元及利息以确保其债权到期后能获清偿的主张成立。

  理由:根据规定,顺位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抵押权人主张实现抵押权时,抵押物拍卖后,须从所得价款中剔除顺位在先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额,予以提存,剩余部分方由顺位在后的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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