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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桃江县2011会计从业资格申请条件
    来源:桃江县财政局  2011/11/7  收藏本页  网络辅导课程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第八、十三条、《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
5、申请人符合第前述1、2、3条规定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的,自毕业之目起2年内(含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6、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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