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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指南

应试对象
报名方法
考试科目及题型
资格证申领
教材大纲
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
报考要求
收费标准
考试纪律
考试方式
成绩管理
工作要求
资格认定
调转手续
证书年检
应试对象
凡符合《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报名方法
报名方法: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日期内登录河北省会计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kjxx.cn)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要求进行操作。
  全省设立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沧州、廊坊、衡水、定州、辛集和省直十四个考区。考生原则上在户籍、居住、工作或者学习所在地的考区考试。铁路系统在石家庄市的考生,在省直考区考试。
  各考区应在考试报名前,向社会公布本考区确认时间、报名确认点地址和报名其他具体事宜。 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按各考区公告要求,到所属报名确认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信息采集和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完成后,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状态,确保报名成功。 考生按照各考区公告的要求,考试前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由计算机随机分配,不得更改。
考试科目及题型
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
     财政部印发珠算考试科目大纲并下发题库后,开展珠算考试。

     考生须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会计电算化和珠算任选其一)。

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初级会计电算化: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

资格证申领
考试成绩公布后六个月内,通过考试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考试报名确认点所属财政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手续,具体办理时间以当地公告为准。
教材大纲
执行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教材大纲》,采用财政部统一题库。
考试时间
点击查看>>河北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
报考要求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
根据冀价行费﹝2007﹞34号文件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费为每科次50元,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辅导资料,由考生自愿购买。
考试纪律
各市要加强对无纸化考试的管理,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务管理规定规范操作,考试期间必须设置监考和巡视,监考和巡视人员由各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选定,对无纸化考试考场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规定的必须严肃处理。各考点配备主考1名,配备监考若干名,监考按30名考生配备监考1名安排。无纸化考试期间省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根据各市情况也要安排一定数量的巡视人员,监督巡视考试的组织安排、考风考纪和考试制度的落实情况。
考试方式
按现行系统设置,考试为每个考试科目一个小时,中间不休息,连续完成报考人员所报科目考试。
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并显示。省财政厅于当次考试结束20日内在报名网站统一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分解责任,按照考务分工,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各项考务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各设区市财政局要利用适当方式和途径,加强对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宣传,使考生了解新的考试方式、考试步骤和考试内容;要加强对考务人员的培训,使他们熟悉软件功能,掌握操作规范,按规定完成各环节、各步骤的工作。
  (三)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纪律。考务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各项考试制度和规范要求,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杜绝各种舞弊行为的发生。重点要保障计算机及其网络的安全运行,强化考试试题的保密管理,防止考题泄露事件的发生。
  (四)强化服务意识。各考区要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提供人性化服务,包括增设服务用机、增加工作人员、扩建报名场地、简化工作流程、开通咨询电话、设置医疗服务站等,把考生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资格认定
考试成绩管理为一次性通过三门为合格。全部考试科目合格后可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
调转手续
工作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调转登记->归档
证书年检
《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
《会计从业资格证》年检,主要审核和检查持证人员的下列情况:
1、完成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的情况;
2、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情况;
3、《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情况;
4、持证人员遵守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情况;
5、财政部门的其他规定。 持证人员在规定的年检时间内(按"证书号码"尾号相应月份)到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的年检。
年检期间,下列人员提供有效证明可以不参加年检,但最多只免检一次。
1、出国进修会计专业人员;
2、住院(六个月以上)的病人;
3、休产假人员;
4、应征入伍后非从事会计工作人员;
5、其他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