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我市2020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区市财政局、国家 级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南海新区财政与审计局、各考生:
我市2020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经省财政厅会计处核准办理。现将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须知
为加强证书管理,确保证书发放安全,请考试合格的考生于规定日期内集中领取。未按时领取的,财政管理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按时领取的证书,将统一收回销毁。
二、办理方式
(一)现场领取。考试合格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考试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同时出示本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二)快递邮寄。考试合格人员登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管理系统—证书邮寄申请入口(http://124.128.19.221:82/account-collect-client-sd/certificate/certificate-post-apply/login.html)进行证书邮寄申请。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统一进行邮寄,邮寄费用由本人负担。
证书办理方式,由各区市财政部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自主决定,具体请咨询当地财政部门。
三、集中办理时间
(一)现场办理时间:2021年1月20日至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邮寄申请时间:2021年1月20日至2月5日。
四、报名点查询确认
现场领取证书的考试合格人员,可先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成绩合格人员信息查询入口,查询到 “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的 “证书管理号”,参照本通知的《证书管理号与报名点对照表》确认报名点,再至报名点现场领取证书。
证书管理号与报名点对照表
证书管理号(前9位) |
报 名 点 |
*20251052 |
荣成市 |
*20251053 |
文登区 |
*20251054 |
乳山市 |
*20251055 |
环翠区 |
*20251056 |
高区 |
*20251057 |
经区 |
*20251058 |
临港区 |
*20251059 |
南海新区 |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根据威海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考试合格人员前往现场办理证书,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注意加强个人卫生防护,自觉配合工作人员体温检测,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
六、现场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原文地址:http://czj.weihai.gov.cn/art/2021/1/20/art_16202_25209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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