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 1-2017 年】朋友 6 人共同出资购买一辆小汽车,未约定共有形式,且每人的出资额也不能确定。部分共有人欲对外转让该车。为避免该转让成为无权处分,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同意转让的共有人至少应当达到的人数是( )。
A.3 人
B.4 人
C.5 人
D.6 人
【答案】B
【解析】第一步:判断共有类型,由于未约定共有形式,且 6 人为朋友关系,故为按份共有,由于每人的出资额也不能确定,每个人的份额为 1/6;第二步:处分按份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或者对按份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进行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 2/3 以上(≥2/3)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即 4 人。
【例 2-2016 单选】甲、乙、丙三兄弟共同继承一幅古董字画,由甲保管。甲擅自将该画以市场价出卖给丁并已交付,丁对该画的共有权属关系并不知情。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丁取得该画的所有权,但须以乙和丙均追认为前提
B.无论乙和丙追认与否,丁均不能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C.无论乙和丙追认与否,丁均可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D.经乙和丙中一人追认,丁即可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答案】C
【解析】(1)由于甲、乙、丙三人为兄弟关系,三人对该画的共有应推定为共同共有。(2)甲处分该画未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属于无权处分。(3)丁对该画的共有权关系并不知情,属于善意第三人,该画以市场价格出卖并已交付,丁有权主张善意取得该画的所有权;而物权的善意取得属于原始取得,只要符合法定构成要件即可主张,无需考虑原权利人的意愿。
【例 3-2012 单选】甲在上班途中遗失手机一部,被乙拾得。甲发布悬赏广告称,愿向归还手机者支付现金 1000 元作为酬谢。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返还手机是乙的法定义务,故甲虽承诺向归还手机的拾得人支付 1000 元酬金,乙仍无权请求甲支付该酬金,仅有权要求甲支付因返还手机而发生的必要费用
B.若乙将手机以 3000 元的市场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则甲除非向丙支付 3000 元,否则无权请求丙返还手机
C.若乙将手机送交公安机关,而甲未于公安机关发出招领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认领,则乙取得该手机的所有权
D.若乙欲将手机据为己有,则甲有权请求乙归还,乙既无权请求甲支付 1000 元酬金,亦无权要求甲支付必要的返还费用
【答案】D
【解析】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例 1-2016 多选】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的条件有( )。
A.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B.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 20%以上
C.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D.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投资开发,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答案】ACD
【解析】选项 B: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
【例 2-2014 单选】下列关于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的表述中,符合物权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最长期限为 30 年
B.最长期限为 50 年
C.最长期限为 70 年
D.一般无使用期限的限制
【答案】D
【解析】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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