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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指南

应试对象
报名流程
考试科目及题型
准考证时间
教材大纲
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
报考要求
收费标准
考试纪律
考试方式
成绩管理
证书领取
资格认定
调转手续
证书年检
应试对象
凡符合《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报名流程

  (1)考生登陆吉林省会计网(http//www.jlkj.gov.cn)填写报考信息。   

  登陆后,在报名选项中“行政区划”栏,考生必须按单位所在地、学校所在地以及居住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填写,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所填身份证号必须是二代身份证号),提交本人近三个月内一寸红底数码照片,头部必须占照片三分之二。信息如有改动,可凭网上报名序号重新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修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

  (2)选择交费方式   

  考生填写报考信息完毕后,可选择交费方式。选择现场交费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提交完成后,自行下载并打印《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符合免试条件的,还需携带学历(或学位)证书、珠算证原件(适用年满45周岁报考者)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核后不可再更改。各市(州)、县(市)财政局及吉林省会计学会为各考区现场确认地点(详见附件1“吉林省市(州)、县(市)现场交费点明细表”);选择网上交费的考生,点击“交费”按钮后按照网上提示逐步操作,待网上交费成功,考生的报考即完成。对于报考两科及单科的考生务必参照网上提示,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系统不就考生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核,所有网上交费的考生都实行考试后审核。因考生自身报名条件不符合规定,导致的考试后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交费一旦成功,考生的报考科目将不得再更改,考试费用不做退款处理。考生可在吉林省会计网操作窗口下的“报考情况查询”查询本人的报考情况。

  网上交费的考生可以在报考之日起到考试报名结束后3天内到当地财政管理部门开具发票,逾期不予办理。

考试科目及题型
共三科: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 。
教材大纲
为方便考生购买,教材征订采取两种方式:一是直接到当地财政部门现场购买;二是在吉林省会计网上进行网上报考时,根据各市县确定的购买方式,选择网上订购或现场购买。网上订购教材由图书发行公司直接通过快递邮寄到考生,考生需承担部分快递费。 。
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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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要求

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4、热爱会计工作。

收费标准
根据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发改收管函字[2008]102号)规定:(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费为10元/每人次;(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35元/科、会计基础35元/科,会计电算化40元/科,珠算考试40元/科。
考试纪律
在严格执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实施办法》的同时,依照国家有关考试的规定,对考试作弊的考生取消其考试成绩。
考试方式
按现行系统设置,考试为每个考试科目一个小时,中间不休息,连续完成报考人员所报科目考试。
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为60分,考生可在 “吉林省会计网”上查询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务必在吉林省会计网上的“合格考生办证申请”中完整、准确无误地填写,然后在网上提交办证申请,待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考所在地的财政部门领取证书即可。   

  在成绩发布后,务必按照网上提示的有效申报日期(6个月内),及时去当地财政部门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逾期视同考生自动放弃。

证书领取
合格考生务必在吉林省会计网上的“合格考生办证申请”中完整、准确无误地填写,然后在网上提交办证申请,待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考所在地的财政部门领取证书即可。
委托他人代领证书的,代理人必须持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书。
资格认定
考试成绩管理为一次性通过三门为合格。全部考试科目合格后可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
调转手续
工作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调转登记->归档
证书年检
《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
《会计从业资格证》年检,主要审核和检查持证人员的下列情况:
1、完成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的情况;
2、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情况;
3、《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情况;
4、持证人员遵守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情况;
5、财政部门的其他规定。 持证人员在规定的年检时间内(按"证书号码"尾号相应月份)到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的年检。
年检期间,下列人员提供有效证明可以不参加年检,但最多只免检一次。
1、出国进修会计专业人员;
2、住院(六个月以上)的病人;
3、休产假人员;
4、应征入伍后非从事会计工作人员;
5、其他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