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试对象
- 凡符合《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 无纸化考试工作组织
- 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以下简称无纸化考试)是以财政部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以优化的题库资源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通过随机组卷,生成无纸化考试试卷进行考试,并及时生成考试成绩,集报名、试卷生成、上机考试、阅卷、成绩生成为一体的、多元化、新型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模式。
- 无纸化考试工作由市财政局统一领导,各区县按统一要求组织并负责本考区的各项考试考务工作。
- 考试科目及题型
- 无纸化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其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为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统考科目”),与会计电算化科目分别组织报名和考试。
考题覆盖《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中所有知识点,题型包括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综合题五种类型。无纸化考试试卷由无纸化考试系统随机排列、组卷并生成,各科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
- 考试大纲
- 会计从业资格教材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
- 报考要求
- 1、在我市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不含军队、武警、铁路系统人员)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 2、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 4、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 收费标准
- 考务费: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3〕644号)文件规定,每科42元。
- 考试纪律
- 在严格执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实施办法》的同时,依照国家有关考试的规定,对考试作弊的考生取消其考试成绩。
- 考试方式
- 按现行系统设置,考试为每个考试科目一个小时,中间不休息,连续完成报考人员所报科目考试。
- 成绩查询
- 报考人员所报科目全部考完后当时显示成绩。网上查询成绩时间详见准考证相关内容。考生的电子试卷保存1年。
- 证书领取
- 凡在两年内参加三科考试,成绩合格者到最终报名点申请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资格认定
- 考试成绩管理为一次性通过三门为合格。全部考试科目合格后可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
- 调转手续
- 工作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调转登记->归档
- 证书年检
- 《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
《会计从业资格证》年检,主要审核和检查持证人员的下列情况:
1、完成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的情况;
2、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情况;
3、《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情况;
4、持证人员遵守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情况;
5、财政部门的其他规定。 持证人员在规定的年检时间内(按"证书号码"尾号相应月份)到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的年检。
年检期间,下列人员提供有效证明可以不参加年检,但最多只免检一次。
1、出国进修会计专业人员;
2、住院(六个月以上)的病人;
3、休产假人员;
4、应征入伍后非从事会计工作人员;
5、其他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