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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指南

应试对象
无纸化考试工作组织
考试科目及题型
教材大纲
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
报考要求
收费标准
考试纪律
考试方式
成绩管理
证书领取
资格认定
调转手续
证书年检
应试对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一)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二)出纳;
  (三)稽核;
  (四)资本、基金核算;
  (五)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六)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七)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八)总账;
  (九)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十)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无纸化考试工作组织
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以下简称无纸化考试)是以财政部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教材大纲》为依据,以优化的题库资源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通过随机组卷,生成无纸化考试试卷进行考试,并及时生成考试成绩,集报名、试卷生成、上机考试、阅卷、成绩生成为一体的、多元化、新型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模式。
无纸化考试工作由市财政局统一领导,各区县按统一要求组织并负责本考区的各项考试考务工作。
考试科目及题型
无纸化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考题覆盖《会计从业资格教材大纲》中所有知识点,题型包括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综合题五种类型。无纸化考试试卷由无纸化考试系统随机排列、组卷并生成,各科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
教材大纲
财政部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教材大纲》。
考试时间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无纸化考试原则上每月安排一次报名。 具体考试时间以上海财政网(www.czj.sh.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自2011年5月起,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将于每个月的10日-15日报名,20日-25日打印准考证,次月安排考试。

  自2012年4月起,《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原则上采取网络报名、网上付费;本月报名、次月考试的办法。

《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考试时间各90分钟。同时报考《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实行两门科目不间断连续考试,即两门科目的最长考试时间为180分钟,但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不超过90分钟。

  《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根据每月考生数量开放考试日程,原则上每天安排3场(9:30-11:30、12:30-14:30、15:00-17:00),每场为120分钟。考试开始半小时后不得入场考试,考试开始一小时后方能交卷离场。

报名时间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无纸化考试原则上每月安排一次报名,并采取网络报名、网上付费;本月报名、次月考试。 具体报考时间以上海财政网(www.czj.sh.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点击查看>>上海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报考要求
1、凡年满18周岁,有志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不受学历和专业的限制,不论是否从事会计工作,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持有效身份证,并且在上海市有工作单位或有本市居住证明的人员。
收费标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收费标准:经市物价局核准,报考人员每人应交报名费10元、考务费每门科目35元,在报名时均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系统一次付清
《初级会计电算化》收费标准:经上海市物价局核准,报考人员每人应交报名费10元、考务费60元,总共70元,在报名时均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系统一次付清。
考试纪律
在严格执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实施办法》的同时,依照国家有关考试的规定,对考试作弊的考生取消其考试成绩。
考试方式
按现行系统设置,考试为每个考试科目一个小时,中间不休息,连续完成报考人员所报科目考试。
成绩管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自考试日后第5个工作日开始,考生可通过上海财政网查询考试成绩。
证书领取
成绩合格者到最终报名点申请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资格认定
考试成绩管理为一次性通过三门为合格。全部考试科目合格后可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
调转手续
工作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调转登记->归档
证书年检
《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
《会计从业资格证》年检,主要审核和检查持证人员的下列情况:
1、完成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的情况;
2、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情况;
3、《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情况;
4、持证人员遵守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情况;
5、财政部门的其他规定。 持证人员在规定的年检时间内(按"证书号码"尾号相应月份)到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的年检。
年检期间,下列人员提供有效证明可以不参加年检,但最多只免检一次。
1、出国进修会计专业人员;
2、住院(六个月以上)的病人;
3、休产假人员;
4、应征入伍后非从事会计工作人员;
5、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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